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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改革就是要让医疗回归公益性
  • 2010-07-26 17:38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进入到新世纪后,老百姓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健康,对医疗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我国特定的国情却让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显现无疑。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人口多,患者规模大,再加上医疗设施利用率低,因此在现有医疗条件出现了看病难、住院难、药费贵。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并拿出大笔专项资金,在安徽等省、市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旨在转变基层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政事分开,逐步实行全行业管理,使医疗体制逐步回归公益性。

据7月10日《安徽日报》报道,今年前5个月,安徽省通过医改试点,相关医药费用大幅度下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左右,也保障了及时合理用药。试点县区的门诊药品费、住院药品费、住院费都比去年同期都有所下降,惠及群众2000多万。仅铜陵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降幅40%,直接为百姓节省约207万元。改革使基层医疗机构回归了公益性。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特别是对于回归公益性以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和患者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职工身份‘铁饭碗’,职工个人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就是个人应得档案工资,业务收入决定绩效工资高低和岗位收入拉平及卫生院职能认识” 等误区。如不及时消除,势必影响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进程。

笔者以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职工个人岗位不同承担的工作任务、风险责任不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也将不同,这就集欠体现向工作量大和有突出贡献的岗位倾斜的分配原则。同时,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个人身份由过去的编制管理为现在的岗位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不再有“铁饭碗” 或“大锅饭” 现象;改革后,职工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其中个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出勤和制度执行情况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级总额控制,按岗位权重、两级绩效考核结果半年分配一次。另外,职工绩效工资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业务收入不再是分配的依据。还有,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项职能并重,不能有所偏颇,不能轻此重彼,严禁出现推诿病人和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现象。

总之,基层医疗体制改革应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的财政保障机制,尽快制定统一的《卫生法》,纳入法制化管理。同时,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主要技术骨干的积极性,确立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责任,从根本上克服 “吃大锅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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