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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0年医疗卫生改革面面观(1)
  • 2010-07-19 15:47
  • 作者:佚名
  • 来源:湖南在线

湖南省一直注重医疗卫生改革工作,卓有成效,在2010年,又有了新的目标。

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方便老百姓看病就医,2010年度(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医疗卫生改革工作又会有什么值得期待的政策出台?又有那些实惠会得到落实?在昨日召开的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一一给出了答案。

医保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40元

今年湖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要达到1822万人,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要从去年的年人均80元提高到今年的年人均120元。其中,中央每人补助60元,湖南省各级财政需每人配套60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地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80%的统筹地区。

同时,探索建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付封顶机制,努力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新农合在IOO%的统筹地区、80%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并且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推行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在补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

另外,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据介绍,今年要在36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启动37个试点县(市、区),确保在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对于基本药物省级目录,省医疗卫生改革办将牵头研究提出增补的具体方案,适时增补。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配备使用、质量监管、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同时,切实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

文件特别提出,要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合理确定湖南省基本药物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适时调整零售指导价格。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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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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