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3-19 15:49
- 作者:郭晓宇
-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3月18日从卫生部获悉,2010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动监测系统,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分析机制,将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卫生部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网络。
据了解,2010年的食品安全监测任务既有对食品产品的常规监测,也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专项监测。监测的环节涵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各个环节,范围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安排了29类食品、132个监测项目;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监测安排了对13种食品中的8个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安排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2个县有关医疗机构发现的异常病例和异常健康事件的主动监测。与以往相比,此次监测计划在选择优先食品和危害因素方面的目的性更强,样本量显著增加,对采样的代表性、实施工作的技术性和数据报送的时效性都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据介绍,2010年,各级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在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监测点,收集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公布食品安全监测状况和重点控制污染物“黑名单”,完善食品安全隐患的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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