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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大批医院被严查(附名单)
  • 2024-07-19 09:41
  • 作者:佚名
  •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卫健委发文:

本月启动,严查大批三甲医院!

7月9日下午,厦门市卫健委发布了《厦门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通知》不仅公布了本轮拟巡查的医院名单,更下发了巡查计划详细的时间安排。

据了解,本次巡查范围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厦门市市级拟巡查医院共17家,其中9家为大三甲,7家为三级医院。

巡查行动自2024年7月启动,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2024年拟巡查3家;2025年拟巡查7家;2026年拟巡查7家。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

也就是说,从本月开始,大型公立医院巡查便开始在厦门市正式打响了!

15省推进!

严查红包回扣、医药代表拜访

实际上,厦门此举只是在积极响应省级行动。就在6月19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才刚刚印发了《福建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

福建省公布的巡查医疗机构名单显示,此次被纳入巡查范围的有14家大型医院:2024年拟巡查5家;2025年拟巡查5家;2026年拟巡查4家。

不仅是福建地区,据联盟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5省跟进并发布2024-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四川、河北、江西、上海、山东、湖南、天津、内蒙古、青海、甘肃、黑龙江、河南、海南以及福建和江苏,近百家大型医院被纳入省级巡查的重点名单之中(详细名单见文末)。

从各省下发的方案来看,巡查大部分内容和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方案一致,但不乏一些省份在细则上进行细化。

如此次厦门和福建在《通知》中着重强调:

重点严查医务人员授课和参加学术活动管理,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

各级医院须根据管理规定,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设立医药企业接待日并对外公布,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实行预约接待。

四川、湖南在遵循基本框架的同时,创新性地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巡查范畴;内蒙古增加了“医改四大攻坚行动、公立医院晋位升级、妇幼健康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同时纵观各地的要求,巡查机制更透明、巡查手段翻新升级,是共同的趋势。

黑龙江省便明确提出,由各级卫健行政部门组织巡查组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对相关医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

其中,巡查组专家库专家应当涵盖党务管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卫生法学、医疗管理、行风建设、临床医学、中医药、医保物价、财务审计、资产和采购管理、预算及绩效管理等12个领域人员。

国家还要求,巡查专家要实行工作回避制度,不得与被巡查医院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山东省则特定要求市属三级医院巡查时,外市专家参与比例需达到或超过30%,以增强巡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也就意味着将有更多深层次、以往可能被忽视的问题得以暴露和发现。

而大型医院巡查又是由国家发起、省级执行,其影响注定是全国性的。近期以来各地的密集出手,正推动医疗行业的乱象整治进入高潮。接下来,我们将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附:各省省属医院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厦门市:

福建省:

江苏省:

黑龙江省:

甘肃省: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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