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14 09:57
- 作者:佚名
-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好医生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为切实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浙江省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松阳县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优化薪酬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图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官网
■优化公立医院薪酬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公立医院应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制度。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应当体现合理保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同岗位之间薪酬水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同时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制定单位内部薪酬水平发放项目时,除设立常规工资项目外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通过设立岗位津贴、科研津贴、超时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夜班补贴、手术津贴等符合特点的项目,以充分体现行业和单位特点。
■完善薪酬工资总量核定机制
考虑到医疗卫生行业的特点,《实施方案》提出,可适当提高公立医院薪酬工资总量调控线水平。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根据主管部门考核、单位收支结余、上年度薪酬水平等情况,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各公立医院薪酬人均水平和总量。
需要注意的是,《实施方案》中强调,不得在连续出现扩大亏损(除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外)的情况下提高人均薪酬水平。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要在核定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总量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激励机制,相应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基数。专项激励政策与核定总量时的倾斜政策原则上不重复设置,并应统筹专项激励与核定总量的收入分配平衡关系。
■探索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为确保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与其他负责人及本单位职工保持合理关系,应积极探索实行年薪制。根据医院业绩,公立医院院长(书记)的薪酬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薪酬的3倍,并在薪酬总量中单独管理,不计入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的核定基数。具体的年薪制实施细则将由县卫生健康局在公立医院考核中制定,并报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所获得的政府人才项目奖励津贴、教学及科研奖励收入等,将不计入年薪范畴。对于考核评价结果较差的负责人,其薪酬水平将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及时调减,并报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此外,针对2021年7月8日以后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债务偿还完毕之前,将严格控制医院院长(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水平增长,以确保公立医院的财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为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行业综合监管等工作,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支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将按省级要求,对因规范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同时按规定落实政府六项投入政策,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援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任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实施方案》中提出,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成本管控、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
■强化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
《实施方案》强调,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鼓励公立医院通过专项奖励、帮扶基层工作津贴补贴等方式,向关键和紧缺岗位、临床一线、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以及支援基层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本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在内部分配上,《实施方案》进一步要求,必须充分体现劳动、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并据此合理调整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同时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多点执业以获取合规报酬,不仅如此,《实施方案》提出,要适当提高规培生、住院医师等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为确保薪酬体系与综合医改的目标相一致,《实施方案》强调,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的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结语
总体而言,《实施方案》为公立医院的薪酬体系改革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指导,旨在通过完善分配制度、提升薪酬水平、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展经费来源,以及强化内部分配自主权等多方面的措施,充分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些改革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更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的坚实基础。经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公立医院体系能够展现出更加旺盛的活力和更强的竞争力,进而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人民健康福祉方面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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