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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答复,事关“互联网首诊”
  • 2024-03-07 09:42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医保局

3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52号建议的答复。就关于加快形成规范的服务项目和价格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进一步推进实现医保线上结算功能、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医院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国家医保局提到,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建成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设置互联网医院数量显著提升。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成,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已实现各级平台联通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国各省级医保部门均已启动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推广工作,已具备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下一步,将持续扩大医保移动支付接入范围,提升医保移动支付结算率。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互联网诊疗仅开放了复诊服务,主要是为常见病、慢性病等状态相对稳定的患者续方开药,相应的收费按照普通门诊诊查价格执行。如未来行业主管部门将互联网诊疗的开展范围从复诊拓展到首诊以及药学门诊,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医保部门将及时落实首诊区分医务人员级别定价和“互联网+药学门诊”收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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