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2-08 13:43
- 作者:佚名
- 来源:江淮医学
多地卫健委被点名通报!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三批)》,再次点名多个地方政府单位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一起地方卫健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其他医药企业竞争的案件。
2022年3月25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11月12日,当事人印发《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生物医药企业纾困解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卫函〔2021〕188号),明确鼓励该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机构优先采购使用其指定的3家被帮扶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原研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的药品、试剂等产品,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印发文件限定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机构优先采购指定的3家生物医药企业的帮扶产品,剥夺了相关单位购买医药产品的自主选择权,限制了其他医药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妨碍了该市相关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发布通知将原文件予以废止,恢复该市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
毫无疑问,岳阳市卫健委会如此明目张胆的“偏爱”,注定得不被允许的。不过,类似岳阳市卫健委这般行为的,远不止一处。
2022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计发布了三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
除了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双峰县卫生健康局、衡阳县卫生健康局、衡南县卫生健康局、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政府单位均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通报。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国家市监局再出重拳
就目前而言,医疗行业“反垄断”一直都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垄断、制定配送、采购,以及限制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配送权和招标权。
早在2018年,原国家卫计委就明确针对医疗行业的反垄断及限制竞争的政策大清理!
在国家大部制改革之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出台新规,对于各省市区政府、卫健委在内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利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要重点打击,加大惩戒力度。
这意味着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在内,治理限制竞争、垄断这一任务依旧紧急而艰巨!
经历了多年的整治行动,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包括各省市区政府、卫健委在内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一旦确认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不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
《意见稿》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7大类违规行为也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在招投标领域,产品市场准入中进行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
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七大类违规行为
(2022年征求意见稿)
可以肯定的说,上述行为仍旧在许多地方发生,这些滥用行政权利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不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对于整个行业来说,都是极其不健康的。从国家各部委的态度也不难看出,医药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行动势在必行。
我们也真心期望,在行政机关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能够更加公平合理,给每个药械市场从业者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