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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注意!年终大督查开启
  • 2021-12-24 10:47
  • 作者:佚名
  •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巡察组在行动|卫生室里的过期药》一文,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干河村卫生室因销售过期药品被责令整改。中纪委发布此文章,是年终督察开启的重要信号。

临近年底,国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督查也严厉起来。本轮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其中,位于最基层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是重点对象。

为安全迎接大督查,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了迎检时注意的3大方面。每一方面都可能直接影响评分,与年底收入挂钩。

医疗废物督察6个重点

医疗废物处置每一年年终督察都是重头戏。与大医院相比,村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等方面容易出现疏漏。大家一定要根据规定谨慎处理,避免处罚。

那么具体查处什么呢?我们为大家整理如下:

1.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认真落实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3.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是否完善并落实;

4.医疗废物产生地是否按国家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进行源头规范分类收集;

5.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交接方法、程序和记录可否全过程追溯;

6.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存在倒卖医疗废物情况等。

药品、药械督察8个重点

文章开头中纪委通报的案例,就是因为药品安全出了问题。这足以说明国家对安全用药的重视,基层医生们要时刻提防突击检查,不要成为中纪委给全国“学习”的典型。

基层医师公社根据近期药品、器械督察重点变化,提炼出8条注意事项,提醒大家警惕。

1.重点查看药品和器械(主要是大型医疗设备、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购进渠道和储存合规情况。

2.药品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有关资质及合法票据,并做到票、账、货相符,医疗器械是否购进、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产品。

3.药品和器械储存场所是否符合药品或产品说明书标明的条件。

4.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或器械问题。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管理、存放和使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7.是否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制度,进货查验、维修保养、存储使用等是否有章可循。

8.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记录。

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重点

疫情变化多端,越到年底防疫形式越是吃紧,随着节日气氛渐浓,基层医生的神经不可有丝毫放松。

为方便基层医疗机构自查,基层医师公社特别整理出了一些薄弱环节,下面这些督查内容也为大家提个醒,赶紧自查:

1.检查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预检分诊、首诊负责、感染防控等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检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设置和运行管理;

3.检查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4.检查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医疗废物处置等疫情防控关键科室;

5.检查核酸采样、送检、检测情况;

6.检查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情况;

7.村卫生室防控管理及措施落实情况。

元旦紧接着春节,期间返乡务工人员流动大,又是冬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阶段,易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增加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大家务必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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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年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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