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和智慧管理自评工作的通知》
【评估对象】:应用信息系统开展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评估内容】:医院智慧服务分级和智慧管理分级
【数据填报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10月28日。
■ 具体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