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实习医生偷麻药给女友吸食致死,相关细节扑朔迷离
实习医生偷麻药给女友吸食致死,相关细节扑朔迷离
  • 2020-08-13 14:21
  • 作者:佚名
  • 来源:澎湃新闻

 8月12日消息,8月11日,健康时报记者从四川省川北医学院宣传部门一位负责人处证实,川北医学院一名男学生偷麻药给女友吸食致死,案件已交由当地警方处理。

“女孩的父母现在情绪非常不好。目前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侦办当中,家属在等待中。” 女孩父母好友金先生(化名)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吸食麻醉药品过量能致死吗?

“涉案男生为川北医学院大五麻醉学专业的学生,案发时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实习。该男生实习期间在外租房,其女朋友也是麻醉学专业的,比他低一级。”一知情人介绍。

健康时报记者向川北医学院宣传部门求证,该负责人称:“学校并不掌握相关情况,已进入刑事案件程序。”

针对“吸食过量致死”这一说法,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副主任张昊鹏也提出质疑:“我们科室的同事在关注此事时,都不太理解哪种麻醉药品可以吸食导致人死亡。”

张昊鹏指出,在医院正规使用的麻醉药品绝大多数都是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并不存在吸食起效的麻醉药。目前麻醉药品中唯一的吸入性麻醉药就是七氟烷,使用七氟烷时,需要通过专业设备将药品通过挥发罐或蒸发器吹进麻醉器,再通过专业管道插入患者口腔让患者吸入。

据张昊鹏介绍,麻醉药品的使用分为几个阶段,在最初少剂量使用时,人会出现短暂的兴奋期,随着药品的起效、药量的增多,人就会进入到抑制期,包括呼吸抑制、心跳抑制、大脑活动抑制等,即深麻醉状态,这时如果不降低药量,就会导致人呼吸循环和脑活动的最终抑制,进而导致死亡。

张昊鹏推断,该男生是否有可能是将整瓶麻醉药拿走,打开瓶盖后直接对着瓶口吸气,让药品自由挥发然后吸入。“但凭我们以往的医学经验,这样致死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用药者一旦感觉晕眩,便不会继续吸入,所以吸入麻药的浓度很难达到致死的剂量。除非用药人在一个非常小且密闭空间中丧失意识,且药品持续向空气中挥发并被用药人吸入,而即便这样致死的概率也不高。”

医用麻醉药品能随意带回家吗?

据知情人介绍,当时该男生从实习医院手术室偷出麻醉药品,带回出租屋给其女朋友吸食,最终导致该女生吸食过量死亡。知情人士称,该男生已被学校开除学籍并已被批捕。

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具有相应储藏条件的专用仓库或专柜,并指定专职人员承担麻醉药品的储运和供应工作;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医疗单位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张昊鹏指出,毒麻药品的管理比一般处方药的管理更加严格,医院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二级药库,由专职的药品管理员和专业的设施进行管理。在工作日,药品管理员每天早、晚都要清点药品的数量,并核对发出药品和返还药瓶的数量以及患者的用量。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则通过电子药柜进行操作。电子药柜实际上就是一个带有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的保险柜,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人才可申领药物,且申领和返还的记录一目了然,药品管理员上班后还要进行复核清点。

虽然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但医院麻醉药品外流的事件却时有发生。2019年上海多名麻醉科医生因将过量的芬太尼类药品销售给患者,被警方带走调查。

2017年,安徽一医院药房主任汤某曾私自向医药公司提供管制药品购买资质,后与人合谋贩卖该公司提供的510瓶可待因口服液,相当于1.224克海洛因。最终,汤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张昊鹏表示,不排除部分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不完善,或是在管理落实问题上存在漏洞。建议一旦出现违规领取或使用麻醉药品的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处罚。

(原题为《实习医生偷麻药给女友吸食致死,相关细节扑朔迷离》)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程泱溥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生  麻药  事件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