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7-08 10:17
- 作者:佚名
- 来源:网易、今日医药
距离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和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已经过去半年的时间了,在这半年的时间内,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地区相继开展和完善了关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改革和落实。
随后,全国相继确定了30多个DRG国家付费的试点城市,预计到2021年全国范围全面铺开,这种全新的医保支付方式,将拉开医保支付和医院新一轮利益的博弈。
DRG付费改革,本质上是一种按疾病病组分类付费、打包的一种定额支付方式,根据住院病人的病情严重程度、检查手段、治疗方法和诊疗资源的消耗等,将患者分为若干类不同的“疾病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
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在经济上有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从服务上有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也能节省大量的国家医保资金,将大量的医保资金用到真正需要的病人身上。
DRG付费改革,将倒逼医疗产业链重新洗牌
DRG付费改革,意味着从医疗产业的终端进行付费的改革管理,能够有效助力医院进行精细化的管理进程,促使医院转变运营模式。
同时,DRG付费改革也会促进分级诊疗,大型三甲医院将会主动把普通疾病到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比较严重的疾病层面上,进一步也会影响药品、医疗耗材的供应商,药品和医疗耗材的带金销售空间将会被大大压缩。
DRG付费改革,医院落实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
在DRGS付费之前,部分医院推行单病种付费,这种付费方式相比于DRG付费更简单易行,按照单病种的诊疗项目收费,DRG付费改革后,医保中心建立病种的定价表,医保中心与医院按定价的70%结算,30%归医院。
其实对于医院来说,病历管理是医院财政收入的重点,如何建立高质量、完整全面的病例,能够客观、忠实的反应医疗的全过程才是医院进行DRG付费改革后业务层面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
因此,推行DRG付费实际上应该要公布一套完整的、健全的病种付费路径,基于路径包括诊断的规范性、支持诊断的关键要素、诊断后的治疗、用药、手术方式和耗材等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实行按病种付费的逻辑,医院行政管理可以基于此路径不断的进行优化,并建立考核机制,逐渐实现完善诊疗质量与效率的平衡。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