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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各级疾控中心主任将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兼任
  • 2020-07-07 14:32
  • 作者:周萍英 陈倩
  • 来源:楚天都市报

7月6日下午四点,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7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涂远超介绍,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打造疾病控制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湖北样版”。根据省委的部署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等4个配套文件,作为“N”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针对疾控体系网络不健全、机制不活、基层薄弱、医防割裂等突出问题。

在体系建设方面,强调要改善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设备配置,配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业务技术带动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应对处置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在管理体制上,提出省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试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各级疾控中心主任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兼任,疾控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特设岗位;强化疾控机构行政管理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创新评价机制;将疾控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

在医防结合机制上,重点强调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完善症候群、疾病及其危险因素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系统,研究制定个案和聚集性疫情网络自动化预警阈值标准,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构建以哨点医院为核心的监测网络,健全优化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在保障政策上,明确提出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在省疾控中心、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疾控中心探索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允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公共卫生医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同年资临床医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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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湖北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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