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30 14:39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中国医师协会
近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启动2020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此前发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显示,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
本次《通知》将各项考核时间敲定,整理如下:
01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报
《通知》中称,各医院应将2020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时间点为:
已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
8月16日至9月15日将2020年1月—8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新纳入考核的医院:
8月16日至9月15日将2018年、2019年、2020年1月—8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02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的函》有关要求,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03
医院满意度调查
医院满意度调查,应于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2020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04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各医院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各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05
维护相关人员信息
医院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立医院未来发展的内在需求。对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可以通过精细化的医院内部管理实现医院运行良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也可以将政府、医院、医务人员的视野更好地“聚焦”改革,真正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在具体的医疗服务和管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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