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01 13:46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昨天(31日)在湖北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指导组成员、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中央指导组成员、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等介绍中央指导组指导组织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中国的官方统计中并没有包括无症状的病例,但是人们越来越担心这些无症状病例可能会随着管控措施的放松而传播病毒,并引起第二波感染,请问卫健委将如何应对这个现象?是否会把确诊的无症状病例归纳到官方统计中?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长常继乐: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我委一直也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情况,坚持从严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烧、咳嗽、咽痛等自我感知的临床症状,同时也没有临床可识别的症状和体征,但是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是阳性者。
从发现途径来看,主要是通过主动监测发现的,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二是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三是传染源的追踪;四是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者居住史人员进行检测。
从报告管理来看,我委要求各地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管理,一是加强信息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二是快速开展流调。县(区)级疾控中心接到无症状感染者报告以后,要在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并且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的登记,将个案调查报告及时通过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上报。三是严格隔离管理。无症状感染者要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经两次连续、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可以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要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四是规范开展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了临床症状,要及时转为确诊病例,及时转送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治疗。
针对公众关注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我们支持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做了多次回应和解读。从4月1日起,我们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突出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等工作,抓紧在疫情重点地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开展无症状感染者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进一步研究完善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