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23 18:05
- 作者:佚名
- 来源:医谷
今日(4月23日),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正式全面启用,同时首批22家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服务,其中包括三甲医院19家,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1家,民营医院1家,他们具体是: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皮肤病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阳江市人民医院,清远市连州市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随后,广东省发布《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提出,“到2019年底,50%以上的三甲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三甲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同时,2018年12月,广东省实施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目前“一码通用”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珠海五市加速推进,“一网联通”启动建设,“一站会诊”向690个乡镇卫生院延伸,69%的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各类“一键诊疗”服务。
按国家规定,“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要。互联网医院准入前,必须先接入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将互联网医疗服务数据上传到监管平台,接受监管。
2018年12月,广东正式上线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下称“监管平台”),并要求互联网医院在准入前,需先接入“监管平台”,并在提供服务工过程中,将互联网医疗服务数据上传到“监管平台”,接受监管,那该监管平台究竟是如何运作的?
据广东省卫健委信息处处长甘远洪介绍,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按照“一站采集、五项功能、三级用户、三方监管”模式建设。
一站采集:是指由平台一站式采集全省互联网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五项功能:是指平台具备互联网医疗数据采集、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监管、互联网医疗数据中心、监管平台门户网站五项功能。
三级用户:是指省、市、县三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权限利用平台对所辖互联网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三方监管:是医政医管、信息安全、综合监督三方按职责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监管。
甘远洪介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直接采集互联网医疗医院的机构信息、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信息、执业药师信息、患者信息、电子处方等诊疗信息、互联网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语音视频信息,省、市、区三级医政医管、信息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对数据进行查询、追溯、分析,实施对医疗行为、医疗质量、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其中,对医疗质量和医疗行为的监管,分解为43个监管指标。通过统计、分析这43项指标,基本可以掌握互联网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目前,每天采集互联网医疗机构前一天的诊疗服务信息,今后将提高数据采集频率,逐步实现实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