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25 11:00
- 作者:灵犀
-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据报道,国家卫健委正酝酿关于社会办医的政策调整。在不久前由IQVIA主办的2018社会办医疗机构创新峰会上,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透露,这份松绑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评审批的文件力度相当大,“其中有一条是,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设置不再需要审批,这在医改政策的开放上是史无前例的。”
该消息一出,业界一面哗然,喝彩声和吐槽声并存,当我们对这份文件抱以期许时,还有很多质疑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再需要审批,这可能实现吗?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有望不再审批
一、社会办医政策壁垒被逐一撬开
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末全国共有医院3.0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1.8万个;而2016年末全国共有医院是2.9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3万个,民营医院1.6万个。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公立医院数量不升反降,而民营医院却增加了2000家,民营医院数量上的飙升离不开近几年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2016年8月,原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文件要求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该《意见》对社会办医人才队伍的建设起到了推波助澜之力,其中明确规定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
2017年8月8日,原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进一步对社会办医大开绿灯,其中包括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还包括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已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机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再制定独立设置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等机构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
至此,国家卫计委在一年内就批准了十余个学科可以独立设置为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的涉足领域也进一步拓宽。
2017年2月,原卫计委修订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计委第12号文件,《实施细则》删除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这让在职医生可以开办医疗机构成为了可能。
我们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到,近年国家在社会办医上已经对其医疗布局、人力资源、涉足领域大放开了。
二、社会办医审批权下放,省级不再审批任何社会资本办医机构
不仅如此,社会办医审批制也逐渐松动。
2017年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正式公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对行业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将开办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了。
中医诊所备案制给我国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开了先河,但既然是第一个,就绝对不是最后一个。尤其在专科特色上,多地对社会办医的宗旨就是按“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力度逐渐增大。
近日,吉林省卫计委更是表态:自5月10日起,社会资本申请举办的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市州,同时对独立血液透析中心的设置、执业登记等工作也一并下放到地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审批任何社会资本办医机构。
无论是中医诊所的备案制开始,还是社会办医的审批权下放,我们都看到了限制社会办医的枷锁正在逐渐被打开,至于放开的力度多大,能不能走到二级医疗机构不用审批这步?笔者认为这事完全有可能。
三、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们抛开这星星点点改革,一起看看国家对医疗机构建设到底是奉行什么样的标准,那一定是“放管服”。
所以,我们预测社会办医的审批一定会进一步大放开。
社会办医潮来了!诊所遍地开花
虽然目前国家规定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但地方落实的速度参差不齐,个人在申请开办诊所的时候还会受到很多“卡”,如果说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真的不需要审批的话,那么将会有大批诊所崛起。
分级诊疗要完成,基层诊疗的重任单靠公立医疗机构是完成不了的,国家会大力扶持社会办医,把这些崛起是社会医疗资源合理的利用起来。
比如上月,辽宁省就明文规定:到2018年底各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诊所不少于5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明确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蛋糕要分给社会办医一块,这也是目前少有的规定。
不难看到,无论是从审批上还是后期的运营上,国家都在给社会办医开绿灯,而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中开办诊所或更有优势,民营连锁诊所将承担基层医疗相当一部分诊疗业务,其含金量也日渐显现出来。
百花齐放的医疗服务市场将到来,医生建立个人品牌,靠服务赢得市场的时代也会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