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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全国农村新增一机构,村医可胜任!
  • 2017-12-06 15:33
  • 作者:佚名
  •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据新华社综合整理

据新华社12月4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

也就是说,将会有一个新的机构在全国农村出现,那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它跟我们农村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下面就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这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底是干什么的,哪些人可以担任。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

《意见》明确表明,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人员组成

1、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3、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职责权限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

四、监督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

(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2)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级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推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

(6)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五、管理考核

乡镇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那么,对于我们村医来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又意味着什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讨论下。

村级腐败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毫无疑问,县级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将大大增加基层的反腐力度,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使三级监察制度触角延伸到农村,打通遏制腐败的“最后一公里”!

村里有了监督委员会,村级腐败得到遏制,村里的裙带关系自然减少,这对于我们村医来说是大大的好事,像“村长小舅子当卫生室室长”这种事会越来越少,卫生室管理将更透明、公平。

村医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合适人选

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选拔要求,《意见》规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并且,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观察以上条件,再排除掉不可以参加的成员,我们发现,乡村医生是村务监督委员会非常合适的人选!

论素养、知识水平以及群众影响力,村医在村里那是数得上的人选,并且在财务、管理等方面,我们也比普通村民更有经验,参加这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且,考核优秀的还能得到奖励,无论多少,也能增加一部分收入,还能为村务监督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使村级管理更公平、合理,何乐而不为?

对于此次《意见》,我们先讨论到这里,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给村医带来哪些有力措施,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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