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统一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已初具规模
- 2017-09-19 09:44
- 作者:刘鸽
- 来源:HC3i中国数字医疗网
9月14日-15日,“中国DRG收付费大会”在北京召开。在15日举行的《成本管理与C-DRG收付费平台》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支付制度与医学编码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C-DRG)课题组副组长于丽华发表《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与C-DRG收付费平台的建设》主旨演讲,重点介绍了全国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制定及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建设两方面内容。
制定全国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成本核算
当前,我国医疗行业由于缺乏统一的收付费标准,医疗机构趋利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不合理增长、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重较高等问题一直存在,成本定价成为深化医改的一大重要难题。
于丽华表示,建立以成本为依据的支付方式改革需要一套全国统一、真实有效的医疗信息做支撑与保障。“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体系来支撑国家层面的成本管理,就无法在国家层面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的成本做追踪与评价。”因此,无论是按项目收付费、按病种收付费还是按DRG收付费,都要求对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全国横向可比的、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机制。
基于此,2014年6月开始,受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委托,国家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联合4家研究机构和大学、3家委预算管理医院、4家省级医院、2家市级医院、2家部队医院组建课题组,着手制定了《全国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与《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
据于丽华介绍,《全国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重点考虑了未来改革的前瞻性,建立全国统一的终级成本核算单位,要有全国统一的成本核算分摊、计算、预测的方法,建立全国公立医院成本报告制度。核算单元要满足病种成本、DRG成本测算的需要,依托全国收付费平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落实各项成本数据,按照统一的指标和方法,为科学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数据支持,进一步推进成本核算工作持续规范发展。
建设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构建统一收付费平台
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平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由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于2012年9月开始创建,并于2014年3月正式开通使用。目前,网络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00余家,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直接领导下的,专门研究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相关政策的政府工作网络。
据了解,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主要分三部分功能:
一是监测网络上报平台,即上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医疗机构价格项目使用频次年报表、门急诊工作量年报表、住院工作量年报表、住院病案首页年报表、医疗机构科室成本基本情况年报表、医疗机构医辅科室工作量年报表共7张表,实行年报制。
二是C-DRG分组平台,目前试点阶段,由36家试点医疗机构把分组数据上报当地地方支付平台,审核通过后再由地方平台上报国家平台,国家平台将数据进行分组后再返回给地方平台,最后对医疗机构进行支付,是一种C-DRG分组最小数据集的实时上报。
三是成本核算平台,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方式做医疗机构成本核算,最终实现各地医疗机构成本核算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亦是未来国家权重调整的主要依据。
于丽华表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在今年实现了由系统自动生成监测报告,且监测报告的核算单位、成本指标、计算方法都是统一的,因此,只需要搜索某一个编码和名称,即可清楚、便捷地查阅到全国各地某一项目的价格水平,从而有效帮助决策部门制定管理措施,引导医疗机构收治符合自身服务能力的疾病,进而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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