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确定深化医改70项重点任务
- 2017-08-10 11:22
- 作者:佚名
- 来源:e医疗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于日前下发,重点推进和落实70项工作任务。
其中,研究制定的文件包括:制定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医教协同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文件等14项。
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有56项,包括: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推荐1个县(市)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候选县(市),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协调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前三批6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医保等政策。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入手,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和失独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全面启动城市紧密型医联体或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城乡医联体和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牵头组建医联体,各县(市)至少组建1个医联体,各市(地)至少建成1个有成效明显的医联体;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政策。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推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
加快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开展集中采购省际合作,8月底前完成6大类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年底前全部开展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压缩药品流通环节,9月1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两票制”;培养全科医生350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收培养40名本科免费医学生。新增1700名左右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社区居家层面医养结合。启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推动健康和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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