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医疗领域一批地方新规6月1日起实施
医疗领域一批地方新规6月1日起实施
  • 2017-05-31 09:52
  • 作者:张娟(整理)
  • 来源:健康界

6月1日马上就要到了,全国各地一批医药新规也将开始实施。

重庆、辽宁:分别全面实施和启动“两票制”

6月1日起,重庆市将全面实施“两票制”,而辽宁省将全面启动“两票制”。

重庆市卫计委、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规定6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一票。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两票制”。

辽宁省卫计委发布《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2017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偏远地区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公布了11个县市34个乡镇为偏远地区基层)。

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新的配送关系未确定前,可暂按原渠道采购药品,8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2017年9月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广州:实施医保新规  报医保不设起付标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从6月1日起,32个指定手术病种的门诊或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住院医疗费用的相应比例支付。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指定手术单病种医疗费用不纳入年度总额控制指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度人次平均限额结算方式进行按病种结算,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陕西:54家医疗机构可提供跨省就医报销

自6月1日起,陕西省5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方便广大参合患者及外地务工人员异地就医,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济宁市:《医疗保险证》将退出历史舞台

济宁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完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身份识别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济宁市参保人员在住院就医必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将退出历史舞台。未领到社保卡的,可暂时使用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不留存住院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始证件,但参保人员须随身携带备查。

天津: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表示,6月1日,全市各区将全部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届时,居民可携带本人医保卡和身份证,就近选择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每位签约居民可获80元签约服务费补贴。

居民个人每月仅花费3元多钱就可享受到签约服务,特困等人群还会根据情况给予减免。

安徽:实行白血病儿童治疗报销新方案

安徽省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白血病住院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2017版)》,明确自今年6月1日起,在定点医院救治的小于14岁的白血病参保儿童,不分城乡,“打包”付费,患者仅自付10%。

对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白血病患儿,仍按《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等执行。

这意味着, 城市白血病儿童也将和农村白血病患儿一样,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费用能报销九成。

青岛:调整118个社保药品目录品种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有关规定,从6月1日起,青岛市现调整118个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品种。

其中,将天王补心丹等14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将安宫止血颗粒等87个品种由乙类药品调整为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调整参附注射液等15个品种的限制支付范围。

湘西自治州:基本取消门诊输液

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出台《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要求6月1日起州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除儿科门诊)基本取消对门、急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53种疾病取消输液治疗。

届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负责对州内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监督检查,将不定期抽查静脉输液管理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州通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中国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liuge TEL:(010)68476606】

标签:地方医疗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