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内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 2017-05-08 16:43
- 作者: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张银钿
- 来源:南方日报
5日,记者从佛山市卫生计生局获悉,佛山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佛山将推进医疗联合体的建设。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佛山市直医院和各区将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实现联网组团运营。
下半年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
据佛山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透露,通过借鉴试点城市推行医疗联合体组建经验,佛山市医改办围绕佛山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与前期医院托管经验,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针对现各级医院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进行分析研究,经充分讨论和完善,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将2017年下半年,市直医院和各区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组团运营。
据了解,医联体的组建方式上,每个医疗联合体可全部由相同类型的医院组成,也可由不同类型的医院组成,医联体的组建应统筹考虑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受卫生计生部门监管。专科医院可与综合医院的相关科室联合,也可与不同级别的专科医院联合,组建具有儿科、妇产科、眼科、口腔科、骨科等专科特色的医疗联合体。根据牵头医院的级别、辐射区域以及合作单位的地域、类型等区别,医疗联合体可分为跨市、跨区或区域内的综合、专科、中医医疗联合体。
在管理模式上,根据实际情况,医联体可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鼓励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提高医联体各单位协同发展的紧密度,构建长效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目标、责任、利益共同体。允许组建以业务协作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
实现医联体内药品统筹管理、配送与使用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将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上级医院要为医疗联合体内合作单位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对上转患者优先办理入院、检查及诊疗。同时,外科手术后、慢性病稳定期的住院病人、急诊留观和日间手术病人等,在病情稳定后应及时下转合作单位,并做好继续跟踪指导工作。
在促进资源共享方面,还提出将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管理系统,整合患者就医诊疗信息、居民健康档案、医务人员管理信息、转诊服务、档案管理信息、卫生统计、内务管理、绩效考核、财务结算等综合信息,通过单点登录完成医联体内全部管理工作,通过权限设置分隔管理板块。
将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实现医联体内预约诊疗、预约转诊、远程会诊、影像诊断、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疑难病例讨论、在线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服务,推动医联体内资源共享。
在医联体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鼓励成立医疗设备调配中心,实现医联体内医疗设备统一管理、调配和联合使用;依托医联体内有条件的医院实行集中消毒供应,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
此外,允许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通过制定药品调配协议,实现医联体内药品的统筹管理、配送与使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治疗用药配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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