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30 11:32
- 作者:佚名
- 来源:京华网
为做好各类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顺义区出台了《关于统筹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顺民字〔2016〕36号)和《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顺民字〔2016〕37号)两个文件,从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上调封顶金额、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四方面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
突破重大疾病救助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在市局规定的15种大病范围基础上,将矽肺病纳入重大疾病救助,使我区重大疾病救助种类达到16种。
突破救助比例。对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将患特定16种重大疾病人员的救助比例进行提高。在经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实际负担部分,按照3万元(含)以下4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50%、5万元以上6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全年救助封顶金额为20万元。因罹患16种重大疾病以外的人员,在经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实际负担部分,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救助。全年救助封顶金额为12万元。
突破封顶金额。对于低保、低收入对象,将患特定的16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封顶金额由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将患16种重大病以外的住院救助封顶金额由4万元提高到10万元,门诊救助封顶金额由4000元提高到2万元。
突破救助对象范围。在保证低保、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因看病造成家庭支出过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群体均纳入救助范围,从而实现医疗救助全面覆盖。
政策出台,将较好地解决“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发挥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