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1-06 19:20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新闻频道
日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公布《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白皮书》,对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现状及监管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北京市提出,作为三甲医院数量众多的全国医疗中心城市,未来将在医疗机构内部或者各辖区内部探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将大型医用设备集中管理,实现设备合理配置。
白皮书显示,截至2015年末,北京市共已核准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中包括21台PET-CT,1台PET-MR,2台头部γ刀,3台306脑道磁图,1台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3台肿瘤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和7台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不含部队医院)。从医疗机构性质上看,3台甲类设备在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其余均在公立医疗机构。
北京市共已核准配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369台CT,219台MRI(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186台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63台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和61台LA(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数量全部控制在规划指标数范围内,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共20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数量均远高于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
白皮书显示,从2005年至今,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大幅上升,除SPECT外,其他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都实现了双倍增长。从设备配置区域来看,北京市乙类医用设备配置不均,城六区5种乙类医用设备的配置超过70%。北京市对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放宽准入条件,只审查诊疗科目、医技人员资质和医疗技术准入等安全性指标,对于年工作量、医院等级和阶梯配置等非安全性指标不再做具体要求。同时,对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简化申办流程,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配置需求自行购买,设备购置完成后持相关资料直接申请核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不再进行每季度的专家评审。
据介绍,北京市远郊区县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存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白区。北京市在配置评审、指标分配时将注重大型医院、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社会资本办医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不同需求,对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分类规划,加强对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科学管理,在技术准入、使用评价、绩效考核、临床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系统评估,达到适宜医疗机构配置适宜医用设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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