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互联网医疗 >  黑龙江省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
黑龙江省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
  • 2015-12-01 10:4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北网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为我省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精准、廉价的医疗服务,实现健康黑龙江的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健康龙江建设的总体目标,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以互联网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坚持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与传统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最大限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断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廉价的医疗服务。

二、行动目标

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4631-2规划),落实20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构建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

——“4”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6”是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

——“3”是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基本覆盖全省人口且信息动态更新。

——“1”是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

——“2”是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落实“20项任务”,即实现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4个方面信息共享,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机构间远程医疗6项便捷医疗服务,开展延伸医嘱、电子处方、基因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疾病预防控制、基层人力培训、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7项互联网延伸医疗服务,开展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3项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

三、重点项目

(一)人口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是其他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进一步实施的基础,按照国家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规范的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在省委网信办等有关网络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在大型网络运营商的配合下,计划建设省、市、县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信息平台覆盖全部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首期建设工程包括28家委直属、委管等大型医院以及全部的基层医疗机构,初步构建成省、市、县级信息平台框架。在平台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严把质量关,为卫生计生整体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依托信息平台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功能按计划逐一实现。在横向上积极同公安、社保、民政等部门联网,纵向联通国家级信息平台,做到纵横联通,消除信息孤岛。逐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

(二)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在建成卫生计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居民健康卡具有统一识别标准,通过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连续的医疗服务。目前,大庆市作为居民健康卡发行试点城市,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将陆续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健康卡,实现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的“三个一工程”,即每一位公民有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卡、一个家庭医生。

(三)启动“掌上医院”、“微信医疗服务平台”等院前就诊延伸服务项目。借助互联网资源,2014年我省在原有网上预约挂号系统基础上,研发了通过手机APP运行的“掌上医院”服务平台,今年底计划推出“微信医疗服务平台”。具体内容是: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APP)或腾讯公司的微信平台,可以实现选择医院、选择医生、在线咨询、预约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接送、预约陪护、智能导诊、移动挂号、候诊叫号提醒、移动支付、费用查看、浏览报告单、处方查询、用药提醒、医生随访、康复管理以及形成个人健康档案等诸多功能。同时,还可以为区域医疗联合体实现层级转诊、远程会诊等功能。拟通过连入政府微信平台实现与用户的对接,通过网银、支付宝等实现移动支付,争取得到省医保局的支持,将医保支付方式也纳入该移动模式。

(四)利用第三方资源建立各项互联网专业会诊中心。互联网专业会诊中心包括:省级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区域心电图会诊中心、ICU重症会诊中心等,计划采用企业管理模式独立运行。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业务联系平台,集中全省乃至全国医疗专家资源为我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咨询、技术服务,大力提高基层医疗诊断水平。在各级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后,再将其联入区域医疗平台的健康档案之中。

(五)借助第三方互联网社会资源推广智能健康设备走入家庭。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家庭医生利用移动医疗设备采集终端,为居民提供数字化可穿戴设备,对慢性病人、孕产妇、新生儿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向老年人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精准化和智能化健康服务水平。拟在适合的社区与当地医疗机构共同建立健康管理中心试点,推广家庭医疗检测设备的使用。

四、重点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定适宜地方发展规模和需求的实施方案。省卫生计生委成立“黑龙江省互联网医疗创新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整体规划、方案制定、企业对接、沟通协调、组织推进、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加大行政、技术推进力度,加快建立和推广我省在线上、线下医疗健康(O2O)服务的新模式。

(二)放宽市场准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委省政府后续指导性文件,完善我省在线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放宽互联网与医疗卫生融合性服务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实施我省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医疗卫生领域。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行业、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政府主导下,以加强顶层设计为原则,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信息建设领域,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发展人口健康信息系统的建设。

(四)完善制度和规范。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合理解决互联网电子处方来源和互联网延伸医嘱、基因检测规范化等制约在线医疗服务的瓶颈性问题,推动相关便捷医疗服务开展。依托人口健康网络,整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完善业务协同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通过完善相关培训制度、规范和网络平台,实现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远程教育、远程培训及相关管理、考核与信息查询。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中国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少丽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疗健康  互联网+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