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4-15 10:08
- 作者:佚名
- 来源:山西商报
近日,山西省卫计委发布消息称,全省 30 个医疗质量控制机构首度出现了民营医院的身影,民营医院被纳入了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这意味着山西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政策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据了解,省卫计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下设若干专科医疗质量控制部,承担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是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的核心部分。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由这些专科医疗质量控制部门的专家具体负责实施,包括拟定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实施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负责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收集、汇总质控信息,分析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定期对外发布专业考核方案、质控指标和考核结果;指导各市地、县级质控机构开展工作等。目前,我省前后共设立了 30 个专科的医疗质量控制部,由各专业权威医学专家组成。以往这些专家均来自全省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具有明显专业优势的专业学科带头人才有资格申报加入,由卫计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作为山西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规划的一部分,日前,省卫计委决定成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骨科、神经外科、内分泌科和风湿免疫科医疗质量控制部,依托设置单位分别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骨科、风湿免疫科)、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和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内分泌科)。在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过程中,太原、大同、运城等市均有部分有专业特色、发展势头良好的民营医院纳入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并有个别民营医院负责人在省级医疗质量控制部中担任领导职务,这是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近30个质量控制部以来首次重大突破。在近期举办的中央补助资金公共卫生专项人员培训项目--儿科医师培训工作中,也将部分基层民营医院纳入培训范围。这些举措旨在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提升民营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社会竞争力。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政策,取得积极进展。
据悉,省卫计委负责对医疗质量质控中心、质控部及其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对检查和考核结果不符合规定的,给予停止其资格,限期整改或重新选定。专科医疗质量控制部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