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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全文)(3)
  • 2012-12-26 16: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网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卫生事业取得显著发展成就,但与公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原有医疗保障体系发生很大变化,如何使广大公众享有更好、更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并在2003年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取得重大胜利后加快推进。2009年3月,中国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医改。改革的基本理念,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制度上保证每个居民不分地域、民族、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公平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医改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的发展中国家,深化医改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任务。三年多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医药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破解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通过艰苦努力,中国的新一轮医改取得积极进展。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截至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超过13亿,覆盖面从2008年的87%提高到2011年的95%以上,中国已构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最初的人均20元人民币,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人民币,受益人次数从2008年的5.85亿人次提高到2011年的13.15亿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推行医药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居民就医结算更为便捷。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约束、控费和促进作用逐步显现。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障,截至2011年,23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儿童白血病等疾病的患者享受到重大疾病补偿,实际补偿水平约65%。2012年,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大病也被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大病保险资金,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实施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覆盖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并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2011年全国城乡医疗救助8090万人次。

——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11年,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药补医机制。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了30%。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有序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步伐加快,药品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2009—2011年,中央财政投资471.5亿元人民币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和社区培养、培训、引进卫生人才。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2009—2011年,1100余家城市三级医院支援了955个县级医院,中西部地区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支援3600多所乡镇卫生院,提高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在市辖区推行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家庭签约医生制度,实行防治结合,保障居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使常见病、多发病等绝大多数疾病的诊疗在基层可以得到解决。经过努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明显改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出现向好趋势。2011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91.8万个,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万个、乡镇卫生院3.8万所、村卫生室66.3万个,床位123.4万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免费向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41项服务。针对特殊疾病、重点人群和特殊地区,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由政府组织进行直接干预。2011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达到90%以上,全国住院分娩率达到98.7%,其中农村住院分娩率达到98.1%,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呈逐步下降趋势(见图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72.1%和69.2%。2009年启动“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截至2011年,由政府提供补助为109万多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

——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从2010年起,在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带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提升,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目前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0多个县参与试点。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能力建设。区域医学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和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正在探索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快推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医疗机构。截至2011年,全国社会资本共举办医疗机构16.5万个,其中民营医院8437个,占全国医院总数的38%。在全国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措施。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在过去三年间,公立医院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和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增长率逐年下降,2011年比2009年均下降了8个百分点,公立医院费用控制初见成效。

新一轮医改给中国城乡居民带来了很大实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显著提高,城乡和地区间卫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明显改善,公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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