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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4)
  • 2012-11-01 11:57
  • 作者:佚名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充分发挥医药卫生事业助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狠抓落实,责任到位,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各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此《规划》编制本地“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完善区域卫生规划。

(二)完善体制,推动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政府应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大力推动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积极探索,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三)加大投入,保障重点。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和分级负担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省级财政加大对卫生事业的转移支付力度,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本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装备、人员、业务及工作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四)加强交流,促进合作。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形成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和国际合作机制。引进国际国内优秀卫生人才来川工作,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优势学科和专家队伍。提高本地化人才素质,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扩大我省医疗卫生工作在国际国内医学界的影响力。

(五)改善行风,强化宣传。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为促进“十二五”全省医药卫生大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医药卫生发展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医药卫生系统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宣传 “十二五”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六)加强考核,实现目标。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规划目标要纳入部门、地方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由卫生厅牵头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报省政府。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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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药卫生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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