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07-25 15:00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科学实施 创新发展
中医药信息标准建设提上日程 目前,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尚需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不够,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必须强调“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因此,本规划首次提出中医药信息标准化建设,提出构建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
在构建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方面,要求构建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保互通等相关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开展中医药信息标准和规范应用测评和评价,建立基于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中医药业务信息体系,成立中医药信息标准技术委员会等,促进中医药信息标准化建设。同时构建中医药数据资源库,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互联互通。
关注民生,利惠于民 建设医药事业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前医药行业包括中医药行业存在阻碍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因素。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本规划致力于解决制约中医药事业的关键性问题——中医药信息化,以“服务应用,惠及居民”的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构建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要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服务能力,惠及人民群众,使其获得更加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有效维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突出基层建设,重点发展中西部 中医药信息化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中医医疗机构的信息化程度相差甚远,基础能力薄弱,设施缺乏,经费投入不足,东中西部地区信息化程度存在一定差距。此次规划提出在基础服务保障能力、人才培养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突出基层建设,重点发展中西部,如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开展基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完善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系统、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系统;注重培养中西部地区中医药信息化专业人才;覆盖全国、面向公众服务的中医药信息系统建设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医疗机构采取倾斜政策等。
以点促面,推动中医药信息化示范试点工作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各机构获取的中医药资源有限。为了避免浪费,可以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借助现有做得好的模范单位,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和机构发展。《规划》本着充分利用资源的思想,明确提出发挥示范试点作用,开展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信息化建设模式,通过项目研究、技术辐射和人员培训等,带动周边地区中医药信息化健康发展,引领各地借鉴示范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示范带动范围,形成示范单位互为借鉴、互相补充、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新技术应用 《规划》明确要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六位一体、统筹协调、科学发展”思路和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出建设中医药科技信息化,并推进信息化新技术应用,包括整合建立中医药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和科技文献数据库,建立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数据交换、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等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中医药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攻关,积极采用服务外包、项目代建制以及合作共建数据中心等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式,鼓励采用云计算、物联网、传感器、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等,促进新技术在中医药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应用。
规划还对加强教育、文化等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建设中医药教育信息化方面,具体要求是建设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中医药远程教育发展;建立中医电子病历、中药资源鉴定等教学系统,促进中医药院校教学信息化、现代化和规范化;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建设。在建设中医药文化信息化方面,具体安排是开展中医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试点工程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传播信息平台;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统计和数据挖掘系统研究,建立中医药文物古籍数据库。在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化方面,要求建立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数据库,促进中医药对外传播;组织中医药信息国际标准提案研究,促进中医药信息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十二五”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旅程,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在面临一些问题的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应该抓住机遇,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医药核心业务管理信息化和综合决策科学化,全面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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