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2)
- 2012-01-12 11:25
- 作者:霍钟厚 (编者), 霍文静 (编者)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第一节 病案首页书写要求
第二节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初次入院记录
二、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三、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四、24小时内死亡记录
第三节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一、首次病程记录
二、日常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四、抢救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六、交(接)班记录
七、转科记录
八、阶段小结
九、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十、会诊记录
十一、术前小结
十二、术前讨论记录
十三、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十四、麻醉记录
十五、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十六、手术记录
十七、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十八、手术清点记录
十九、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二十、出(转)院记录
二十一、死亡记录
二十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二十三、死亡报告
二十四、病重(病危)病人护理记录
第四节 医嘱单书写要求
第五节 手术同意书书写要求
第六节 麻醉同意书书写要求
第七节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书写要求
第八节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书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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