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11-11 15:29
- 作者:薛伟
- 来源:《中国医院院长》
6月,来自全国16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18家公立医院,与法国的17家公立医院集团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此举得益于中法两国卫生部牵头的“中法公立医院改革伙伴计划”。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公立医院改革正处于攻坚时刻,既要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又要广泛借鉴国际成熟做法。法国在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和治理方面的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有业内人士认为,法国医改的成绩显著,中国取经法国,不失为上策。世界卫生组织曾对各国的医疗卫生系统进行评估,法国名列榜首。尽管如此,近年来法国医改仍在不断完善,快步前行,其中最主要的改革动力就是,医疗费用上升太快,2010年已占法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人均达3000欧元/年。
“医疗资源有限,且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引发的威胁,是中法两国面临的共同难题。”法国劳动、就业与卫生部医疗服务总局局长安妮•波德尔无奈地表示,“为保障居民就医的质量和公平,法国卫生体制改革也在进行中。强化对公立医院的管理、重组医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加强公立医院和外部的关系,这些都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
纵观法国的医改路程,强化政府责任、整合医疗资源和立法护航医疗的改革思路,与我国医改颇有相似之处。改革之前,法国的公立医院由卫生部直接管理,私立医院则由相应的大区医疗保险部门管理。医院按法规和条例自由发展,医院之间缺乏关连,整体效益难以掌握。
1996年,法国政府以政令的形式开始医院改革的探索,为提高效益,在大区级(相当于我国的省)成立区域医院管理局,对医院统一授权管理,大区医管局制定了有法律效力的区域医院总规划,其中包含16个法定分规划。
2004年,法国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医院内部实行大科室管理,成立国家最高医疗评估委员会,评估医院的医疗质量。
2009年,法国大区开始实施大卫生管理,成立大区卫生局,涵盖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自由行医、公立与私立医院、老年残疾人福利院等,实现所有参与卫生的机构的统一管理。
中法两国的公立医院改革具有共同的原则,都强调落实政府责任,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中,“建立社会化的医药费用分担机制、提供服务时更加强调社区机构的作用、不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双方具有很多共同点。
有中方医院管理者认为,法国的卫生大部制、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等医改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医院是我国参与中法公立医院改革伙伴计划的18家之一,该院与法国南特医科教学与医疗中心医院结成合作伙伴。该院副院长潘宝安对《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说:“我更希望学习法国同行的医院管理经验。但相关实质性合作事宜,有待双方的深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