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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率全国之首8月启动按病种付费试点(2)
  • 2011-07-21 08:58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京报

背景

“医保付费改革迫在眉睫”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介绍,全市医保基金支出过快增长。目前,医保主要实行按项目付费,这种方式刺激了医疗消费,一些医院出现了多开药、多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也成为市民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一背景下,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迫在眉睫。

国务院和人社部已经出台了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要求,提出要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以及按总额预付,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北京市启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分组(DRGs)付费,也是落地政策。

焦点解读

患者医院保险三方受益

【参保人员】 费用负担减轻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后,参保病人可减轻医药费负担。

一是,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不再区分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均按甲类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也不再区分甲、乙类,均按甲类项目纳入报销范围,个人不再承担先行负担部分。

二是,患者实际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参保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增加个人负担。

三是,按病种定额付费,实际医疗费用超过定额以上部分,患者个人不用负担。

【试点医院】 诊疗更加规范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医院不得不转变服务模式和管理理念,医院有了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的动力。可以减少多开药、多检查、大处方等“过度”服务,克服“以药养医”带来的弊端,控制医疗成本。

【医疗保险】 医保费用可控

对于医疗保险来说,实行按病种付费,等于建立了医保费用支出的约束机制,无论是医院还是患者本身都不能过度医疗,这样就能够保持医保费用适度增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

声音

社保部门要防止“质量换费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晓义:在实施按病种付费时,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机制转换。人力社保部门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能力,控制诊疗成本。

实施按病种付费之后,要从控制医疗环节的费用向提高医疗质量转型。在控制费用的同时,完善监管考核机制,防止出现以降低医疗质量换取费用控制的现象。

付费改革让医院“做减法”

卫生部副部长 马晓伟: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只能进不能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我国医改的重要环节,在北京市率先取得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医改付费方式改革是大势所趋,就是要倒逼着医院控制诊疗费用,提高诊疗质量。以前医院诊疗是向外使劲儿,努力做加法,故意制造过度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就是要让医院往里使劲儿,努力做减法,最终控制诊疗成本、减轻人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质量。

【责任编辑:夜阳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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