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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将迎来资本盛宴(2)
  • 2011-06-03 14:17
  • 作者:佚名
  • 来源:《首席财务官》

公立医院改制

58号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包括国有企业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的改制,将公立医院转至非公立医疗机构,以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长期公立医院改制是医疗体制改革中最复杂的一部分,尽管国家在已出台的文件中多次倡导公立医院的改制,但对于如何改制,目前尚无统一规范,各地的实践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公立医院的改制都是由当地政府部门主导,而最复杂的问题就是资产和人员的处置问题。

公立医院的主要资产应包括土地、房产、医疗设备以及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样,公立医院通常都存在产权混乱、不清晰的情况,甚至不能作为独立的产权人对资产享有相应的权利。土地和房产的产权人不清晰,或者无登记或者登记于不同的主体名下,甚至可能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控制。本属于医院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也有可能登记于个人名下或为个人占有。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时,核定资产、界定产权关系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医院资产的产权界定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虽然具体操作可适用国家和地方在国有产权界定方面的规定,但实践操作中仍然是个庞大而复杂的任务。

公立医院改制并非仅仅是投资者和地方政府部门及医院领导人员的事,更关系着医院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让包括医生在内的医院员工积极参与并获得更实际的利益,改制方有可能顺利进行。2009年杭州第四人民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就曾遭遇近百名医务人员在市政府门口抗议的尴尬,虽然抗议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国有产权被低估,对自身利益的担忧才是真正的原因。

一般而言,作为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其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可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在公立医院改制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人员的处置相对简单,只需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续约、解约及补偿即可。第一类人员因很大程度上不适用劳动法规,在工资待遇、房屋福利、退休待遇等方面相对于其他两类人员而言也存在很大差异,其处置则相对复杂。实际上,第一类人员通常都是公立医院人力资源中最核心的部分。对此类人员进行处置时,不仅需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核实工龄、确定待遇,还需兼顾各个人员特殊情况。除此之外,给予骨干人员股权激励是个不错的选择。

尽管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远比新设医疗机构或收购非公立医疗机构复杂得多,但由于公立医院拥有私立医院不具备的资源,如免税、定点医保以及相对成熟的市场等,还是会有很多社会资本愿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但是由于公立医院改制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缺乏统一规范,地方政府往往同时充当政策制定者和参与者的角色,由此导致社会资本在改制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浙江湖州肛肠医院的改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几年前,湖州肛肠医院进行了改制,公立医院成为公有股所占比例不足30%的营利性医院,改制后,医院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如今却面临再次被政府低价回购的命运。

上市构想

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社会投资者,尤其是VC和PE而言,医疗机构上市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是其投资退出医疗机构的最理想方式。医疗机构上市在中国早已成为现实,通策医疗(17.73,0.43,2.49%)、爱尔眼科(31.800,0.21,0.66%)等均为在中国IPO上市的医疗机构。

由于中国IPO上市程序复杂,审批期限冗长,境外上市似乎也可成为医疗机构的另一种选择。华夏医疗通过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佳美口腔也曾计划到纳斯达克上市。

随着医疗机构对外资的进一步开放,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放行,很多境内营利性医疗机构都有可能实现境外上市。即使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似乎也可以借鉴教育机构,如新东方上市的方式,即合同控制的模式,实现境外上市。

果真如此,医疗机构或许将迎来一场资本盛宴。

 

【责任编辑:逸菲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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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改制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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