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2024年卫健委最新规划: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举办这5类医疗机构!
2024年卫健委最新规划: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举办这5类医疗机构!
  • 2024-02-26 09:29
  • 作者:佚名
  •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引导社会办医建设5种医疗机构

官方发布2024年新规划

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上海又出台新规划了!

2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布了“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简称“指引”)。

和往年相同,该指引表示,2024年,浦东新区将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如下5类情形:

❶康复类、护理类、儿科类等专业的优质医疗机构、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类医疗机构;

❷担任国家学术专业组织常务理事(含)以上职务或省(市)学术专业组织副主委(含)以上职务的非在职高级专家(团队)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❸举办床位规模达到100张的高端或国际化医院、业务面积超过2000㎡品牌化的其他类别优质医疗机构;

❹其他在境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❺投资主体总部落户浦东,具有一定品牌、信誉、规模的连锁医疗机构。

不仅如此,浦东新区还将分区域对社会办医进行梯度引导。其中,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临港新片区(浦东区域)这3个“支持鼓励区域”设立医疗机构类别及数量从宽,引导建设数量不限。

重点来了!与2023年不同的是,浦东新区2024年的指引清单特别指出“本指引期限内新增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高端或国际化医院”,并且规定“拟举办的专科医院规模不低于二级专科医院相关标准”。

这或许说明,浦东新区新一年的指引对医疗机构的质量、规模有了更高的要求,且有意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指引清单附注对比

而关于指引附注新增的“严控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医疗机构的举办”一项,虽然指引没有明确解释什么样的医疗机构属于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医疗机构,但是指引表示:

✦社会办医疗机构需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本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申请人(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条件及资格,无非法行医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有关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相关事实等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档案。

存在信用问题的申请人,肯定是会被拒之门外的。

鼓励社会办医建设正呈现这些趋势

综合近一年来各地发布的、有关鼓励社会办医建设发展的政策,笔者发现,当前的激励政策,大致呈现这几个趋势:

01|引导社会办医做好专科补充

2024年1月,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社会办医发展专科领域,浙江省政策提到以下:

❶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

❷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加快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❸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在2023年9月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5年)》中提到:

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儿科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备一定规模、高水平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老年、康复、精神、儿科等临床急需和特点明显的专科医院。

❷鼓励开展中医特色医疗机构连锁经营,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

❸鼓励有条件、综合实力强的综合或专科医院将口腔、眼科、心血管、儿科、妇幼保健、皮肤、创伤、传染病等优势专科继续建大、做强,将人民群众亟需的肿瘤、精神、老年、康复、脑科等专科补齐、建强。

在202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卫健委发布的《佛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❶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

❷鼓励投资者进入康复、护理、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实行连锁、集团化经营管理。

❸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母婴护理保健等专门化服务机构‍。

02|支持高水平、国际化社会办医发展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其中明确:

发展高水平社会办医,依托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和三级医院发展国际医疗服务,推进设施和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深入专科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办医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更为具体一点的可见2023年3月由深圳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十四五”设置规划的通知》提到:

鼓励高质量港澳服务提供主体按规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前海、河套等深港合作区设置医疗机构,借助区位、政策等优势,推动深港澳三地医疗服务机构在人才培养、临床研究、诊疗水平提升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动前海打造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

03|鼓励民营医疗向基层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去乡村办医”,可以说是2023年社会办医行业迎来的发展“新关键词”。

202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在地方上,山西省政府在去年8月印发《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成为合格的全科医生;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等举措。

河北省政府在去年9月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也提到了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安排。

重庆市卫健委在去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表示将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办医”的基本原则,拓展社会办医空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和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今年1月,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一、二级常规手术。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在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拟促进民间资本在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的投资。

新年新的激励政策或许能给社会办医蓬勃发展的新气象。也希望未来,地区支持社会办医能进一步打破限制,优化各类审批,加快利好政策的落地的速度,为社会办医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潘蓉蓉 TEL:(010)68476606】

标签:2024年卫健委最新规划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