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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称改革落地,基层医务人员评定有5大变化
  • 2022-04-29 09:38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

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将迎来5大巨变。

《方案》在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设置、考核重点、评审等多方面作了多个部署。这一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价将迎来全新实施方法。

变化一:职称设置三个类别,层级被细化

职称评定不再笼统走一个模式,而是根据各自侧重领域进行分门别类,设置为以下三种类别,分别是: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卫生研究人才职称对应国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系列。

每个类别的层级和名称做了更加细化的设置,如下表所示:

变化二:卫生职称和职业资格对等

《方案》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参加资格考试并通过的人员,设置以下分类:

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

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③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④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只要你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就视同为取得对应的岗位职称。

变化三:基层人员考核侧重点发生转移

在职称评价标准上,破除以往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要求以实践能力业绩为导向。

《方案》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将治疗效果、服务质量、基层接诊量以及科研能力、成果转化等指标分别用于评价不同类型人才。

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服务基层水平、接诊量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实践和实操能力考核。

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与病案分析,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与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以及履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情况作为职称评价重要内容。

总的来看,不同类型、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考核侧重,能否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服务基层的贡献,将是基层卫生人才未来重点考核的内容。

变化四:对基层人员单独列项评审

在最终的评审阶段,为完善评价机制,《方案》提出单独组建基层职称评审机构,单独设立职称评审标准,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实行单列评审。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①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限定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②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 10 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认定基层副高级职称。进一步优化评价标准,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③凡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可直接参加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变化五:向公卫人才倾斜

除传统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拓展外,广东还将发展目标扩宽至医疗行业方方面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方案》提出,单独制定公共卫生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将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与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对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拓宽医防融合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医防融合岗位人才实行单列评审,按照现执业类别与范围申报,工作量可根据医防融合岗位实际工作年限予以减免,并在评审中予以倾斜。

《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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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职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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