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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有望在全国铺开!
  • 2020-02-28 15:52
  • 作者:佚名
  • 来源:DRG变量

抗疫已经到了新阶段,全国的医疗力量都在使劲。互联网医疗作为实体医疗的补充,它的作用与最终目的是最大化提高医院与病患双方的效率。我国互联网医疗从最初线上挂号问诊,到现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从最初互联网公司独占风光,到现在公立医疗机构扛起互联网医院的“大旗”,互联网医疗之路走得并不顺畅。

正如SARS之于电商的崛起,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也许成为了互联网医疗的市场认知拐点。据易观千帆统计,2020年春节期间,互联网医疗在线问诊领域独立APP日活最高峰达671.2万,与2019年同期相比,最大涨幅近160万人,增长达31.28%。包括以实体医院为主体的线上化、民营医药O2O平台的线上医疗,成了抗疫的另一个阵地。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政府加速出台了相关的扶植政策。围绕打赢疫情防控战,医保部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为民服务理念,第一时间在互联网医疗领域作出最大努力的探索,多地也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这对整个行业都会起到一个很大的推动作用,也可以帮助患者、医生、企业多方实现共赢。




“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历程



早在2018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中,国家明确指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包括七大面。第五条为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大力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等。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三份有关互联网+医疗的文件:《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三类。总体看,医疗领域应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涉及诊断、治疗的医疗核心业务;另一类以健康咨询、信息服务为主,不涉及医疗核心业务,属于医疗服务的辅助、支持范畴。



2018年12月,在国家卫健委举行的当年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体改司监察专员姚建红表示,“在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上,互联网+医疗是个重要的抓手,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异地就医,大医院医生可以足不出户,国务院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传达出“互联网+医疗”和医保衔接的政策处于推进中的信号。



2019年9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线下支付范围内项目价格相同,进行统一管理,在医保支付政策上,线上线下项目政策平等。



2020年2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开展针对新冠肺炎的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服务,拓展线上医疗服务空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缓解线下门诊压力。



仅仅三天之后,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月6日再次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科学组织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切实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的实时监管工作。

 



多地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战中,许多省市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城市管控措施,为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外出次生传播风险,除了国内互联网医疗全力推进线上医生免费咨询服务外,部分省市先行探索医保线上支付,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支付,目前主要定位在慢性病和常见病的网上复诊。

从2月10日起,浙江省为保障慢性病患者疫情期间用药连续性,同时减少慢性病患者往返医院频次,降低人流聚集带来的风险,医保部门支持有积极性有条件的医院开通网上慢病复诊,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物流配送”模式

天津市在2月14日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关于在疫情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引导并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托已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

2月20日,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透露,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作用,该局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医院,为在当地参保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病人提供的“互联网+”门诊医疗服务,向医保部门备案后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月23日,在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曹俊山表示,为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和统筹做好日常医疗保障,上海市医保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出“医保12条”措施。

其中,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最被业界所看好。曹俊山介绍,上海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也于2月24日公布了18条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线上诊断、处方外配、在线支付和线下药物配送上门服务。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颁布此项措施的初衷,是在于希望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让民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医疗服务,疫情期间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实现多方共赢

随着江苏、上海、武汉等地陆续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业内普遍认为,受疫情影响,这一政策有望在短期之间在全国铺开。

适用范围: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   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

支付方式:实行医保在线结算的参保人员只需负担个人部分。

医保支付价格:“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线上和线下一致。

药品配送:医疗机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的配送上门服务。

还有分析人士指出,各地将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可以帮助患者、医生、企业多方共赢。

对于患者来说,将大大降低在线诊疗的使用门槛,让更多人使用到医保可报销的在线诊疗服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医保支付完成在线复诊和购药,享受一站式的医疗健康服务体验;

对于医生来说,有利于拓展执业范围、创新服务形式,优化对患者的服务路径;

对于企业来说,有利于推进线上、线下医疗健康服务的融合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提升,为用户提供更好、更个性化的服务。

纵观这些省市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的具体措施,既契合当下疫情防控和统筹的即时需求,更呼应全社会、全行业疾呼的长期需求。并且,据社会和行业反馈,大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在某种意义上,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发挥出“催化剂”或“加速器”的作用,促使诸多政策从理想走进现实。当然,社会和行业更为期待的是,这些已经“在路上”的政策能够迅速褪去“疫情”的标签,而从“临时性”升级为“长期性”。

在疫情催化线上诊疗需求的今天,互联网医疗的“高光时刻”看似“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实际上却是“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厚积薄发。相信随着5G的成熟布局、医保政策的落地,更多人将受益于互联网医疗带来的医疗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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