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9-27 16: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澎湃新闻
2018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以下简称“4+7”试点)中选结果公布,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2%,降价效应显著。
9月26日,记者从上海市医保局获悉,上海自3月20日正式执行这一试点以来,采购和使用情况良好。截至目前,这些“4+7”采购中选药品,已为上海就医患者节省超过12亿元。
“这是一个药品提质降价的过程,可以对整个市场产生溢出效应。”复旦大学教授梁鸿表示,作为此次试点中最重要的一致性评价,让中选药品又好又便宜,这就能促使市场上一些价低质低的同类药品不得不提高质量,同时倒逼一些同类高价药适当降低价格。
■ 中选药品的疗效和质量与原研药一致
所谓药品“4+7”带量采购,即首先在11个城市做试点,将医保药品目录制定、医保支付价的确定和药品采购价的谈判三者合一,以国家为单位进行药品的集中采购。试点的行政区域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沈阳、大连、西安、成都、厦门7个城市。
据上海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处长龚波介绍,“4+7”试点是破解看病贵、降低药价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上海市药招委领导下,上海医保部门积极承担“4+7”试点联采办的日常工作,率先研究并组织实施了落实国家试点工作配套措施。
自3月20日正式执行以来,上海医保、卫健、药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准备充分,阳光平台、医保结算系统运行顺畅,采购和使用情况良好。
来自上海市医保局的数据显示,自中选品种开放采购以来,截至8月底,25个中选品种采购总量已超3.71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已达5.15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71%。25个中选品种医保结算总费用已超过4.23亿元,使用量约占同品种药品总用量的84%。优质仿制药替代效应初显。
“有些市民觉得价格降了这么多,质量是不是有保证?对于这一点,市民其实完全不需要担心。”龚波称,所有“4+7”中选药品都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者是原研药。通过国家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的一致性评价,说明药品在疗效和质量上与原研药是一致的。
根据上海医保部门的要求,上海各医疗结构也积极贯彻落实这一试点。
“除了通过家庭医生开展一对一咨询外,我们还将合理用药和带量采购作为重点普及项目,走进社区和商务楼,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上海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慧敏介绍说,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从中选药品进来、到医生推荐并开具处方、再到病人反馈,都是比较平稳的。
■ 既鼓励中选药品替代又避免“一刀切”
为保障“4+7”试点在上海平稳落地,上海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示范效应,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在保证药品使用方面,为保证中选药品合理使用,通过医保、医疗联动措施,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行试点结果。在鼓励中选药品替代的同时,强化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培训,做好解释说明,严格避免“一刀切”。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向患者推荐中选药品后,如果患者仍然坚持使用自己之前一直用的高价原研药,也要为患者提供,患者的自负部分会有所增加。但中选品种降价的杠杆作用也会促使原研药明显降价,‘一升一降’之间群众药费负担不会明显增加,但鼓励合理用药的机制被强化了。”龚波进一步解释说。
那么,质高价低的中选药品,会不会出现短缺情况,导致患者想配却配不到?
龚波对此表示,为保证中选品种的及时足量供应,配送企业对全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做到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配送到位。医疗机构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采购渠道,并继续对未中选药品采购实行自动监控。
■ 积极落实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
此外,在确保质量和资金安全方面,为保证带量采购中标药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本次“4+7”试点对中选药品开展近红外光谱建模和全检。参照上海以往带量采购做法,为解决中标企业后顾之忧,本市设立采购专户,对中选企业药品实行货款预付。
对于未中选药品,上海也积极落实梯度降价。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围绕“价格适宜”的试点要求,上海合理细化确定了未中选品种的降价方案,引导未中选品种逐步降到“价格适宜”的水平。
“以中选品种降价为杠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企业通过议价的方式,将整个通用名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实现明显降低药价,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试点目标。”龚波说。
同时,上海还积极做好政策配套联动。探索医保支付与采购协同机制,适当提高未中选“价高药”个人自负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使用性价比高的中选药品。为提高医疗机构配合试点改革、主动使用中选药品的积极性,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在核算年度结余留用时予以单列,进行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