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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7家医疗机构符合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标准
  • 2019-07-08 18:09
  • 作者:佚名
  •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山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对2018年度全省电子病历自评等级达到三级的医疗机构实证审查结果的公示”,对47家达标医疗机构进行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医政医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2019年6月26日-27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2018年度全省电子病历自评等级达到三级,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实证材料的72家医疗机构进行实证审查。

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现将符合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标准的47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2018年符合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三级标准的医疗机构名单

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青岛阜外心血管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黄岛区人民医院)、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医医院(黄岛区中医医院)、平度市人民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齐都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枣庄市立医院、东营市垦利区人民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烟台市妇幼保健院)、烟台业达医院、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兖矿新里程总医院、济宁市兖州区中医医院、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汶矿业集团莱芜中心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心医院、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临沂罗庄中心医院、莒南县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德州市陵城区中医院、乐陵市人民医院、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聊城市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高唐县人民医院、东阿县人民医院、邹平市人民医院、博兴县人民医院、郓城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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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山东  电子病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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