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5-07 10:33
- 作者:佚名
- 来源:南国都市报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制订了《海南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严打医师执业证书出租出借转让
该《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清理自媒体虚假医疗信息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严查乱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严查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督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