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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在医疗机构医保刷卡结算过渡期延至5月15日
  • 2019-04-15 13:53
  • 作者:佚名
  •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陆续有市民接到厦门市各大公立医疗机构短信通知,为做好福建省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切换工作,要求市民在4月15日将未结算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否则医保将不再支付。对此,记者从厦门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确保新旧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顺利衔接,患者在医疗机构医保刷卡结算的过渡期延长至5月15日,之后,仍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各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前台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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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厦门  医疗机构  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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