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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医院小卖部老板曾向博爱医院前院长王莹行贿210万元!
  • 2019-04-11 11:34
  • 作者:佚名
  • 来源:城市零距离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7月26日以中检诉刑诉[2018]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犯行贿罪,并提起公诉。

去年6月,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4月9日获悉,药厂业务员刘某多次向王莹行贿合计210.4万元,一审获刑3年半,被处罚金20万元。

1 贿送人民币共210.4万元 

2 小卖部经营赚400多万 售药获利1100万

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他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刘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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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院  院长  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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