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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收受“好处费” 来宾武宣一医院两任院长受审
  • 2019-04-10 16:30
  • 作者:佚名
  • 来源:广西新闻网

 

3月25日~26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武宣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韦超料,被指控在任职10年间,涉嫌收受他人财物达319万元;原院长韦启俪,被指控在3年间涉嫌受贿298万元。两任院长的“前腐后继”,在当地引起关注。

据武宣县政府网站此前公开的履历显示,韦超料,现年54岁。1993年5月开始任武宣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996年1月升任院长。2003年3月兼任县卫生局局长,直到2006年3月才卸任县卫生局职务,只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2015年6月卸任院长,改任医院党委书记。从履历上看,他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达22年时间。

而现年50多岁的韦启俪,男,2010年12月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2015年6月韦超料卸任院长后,他接任院长和医院党委副书记。

武宣县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韦超料利用其担任武宣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供应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医疗设备公司人员、供应商、工程老板等给予的“好处费”共计319万元。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韦启俪利用其担任武宣县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医疗设备公司人员、供应商等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98万元,为他人在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供应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

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均将受贿所得赃款全部退出。他们在法庭上称,知道反腐的形势是越来越严峻后,自己心里很不安,怕哪一天自己东窗事发,精神备受折磨。两人在接受调查之前,主动向县纪委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把收受的贿赂全部“吐”了出来,以求宽大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超料、韦启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

武宣县纪委监委组织该县卫生、医院系统的干部职工近200人,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此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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