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3-19 14:43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网
医疗机构救护车冒用120急救标识开展院前急救、越级开展与自身技术能力不相适应的手术……长沙市卫健委近日通报,长沙市10家医疗机构违法开展诊疗活动,分别受到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
2018年4月,苏女士刚满月的孩子在长沙某医院被诊断为舌后坠,该院无力救治。苏女士经过多方联系,决定带孩子到广州治疗。经病友推荐,她联系了一台“120急救车”。在“120急救车”转运途中,患儿呼吸心跳停止,到达广州某医院后经全力救治无效死亡。长沙市卫生执法部门调查了解到,该救护车归属于长沙巨氧金福医院有限公司,该院救护车辆冒用长沙市120急救中心标识、名称开展院前急救。针对违法事实,长沙市卫生执法部门做出罚款、涉案医师暂停执业6个月的处罚决定。
2018年6月,谭女士在长沙市芙蓉区摩登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做隆鼻手术,手术后3个月伤口没有完全愈合。当年10月,在与该医疗机构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谭女士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投诉。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了更为严重的违法问题:该医疗机构越级对患者开展与其技术能力不相适应的隆胸手术。执法部门对其做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据通报,长沙市近年来采取“专家+监督”的执法模式,对群众投诉多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泌尿外科、医疗美容、妇科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执法。2018年,长沙市卫生执法部门共立案447起,其中省部级医院4起,市属医院5起;共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起,停业整顿8家,查处无证行医93起,移送公安追刑责3起。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