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 2019-03-18 17:46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近日,海南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八条措施》,要求将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处方审核调剂环节的激励机制,设立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考核,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要逐年提高。
海南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必须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要对基本药物进行标识,提示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各市县医疗机构遵循临床必需原则遴选基本药物,实现市(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促进基层首诊、上下转诊用药衔接。对单一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和药品使用管理转变为对医疗集团和医联体的整体管理,坚持集中采购方向,形成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药品一体化配送等机制,集中优势条件统一议价,推进市(县)域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鼓励省内专科医院跨区域联合采购。
海南省还将实施临床使用监测评价。依托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院内信息系统,收集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等信息,以基本药物及临床必需、替代性差的急救常用药、原料药为重点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推进医疗机构以儿童疾病、心血管病和抗肿瘤药物等为试点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对于短缺药品则实行信息直报,确保药品供应保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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