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2-28 11:12
- 作者:半夏
- 来源:赛柏蓝
近年来,随着两票制政策的推进,药房托管可谓呈现遍地开花之势。
为抢夺医院药房的领地,药企之间的竞争几近残酷。药房托管的成败,直接关系着药企的直接利益——要么获得一家医院供药垄断权,要么此前所有市场份额都拱手于人!
药房托管争议不断
药房托管,即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医院通过契约的形式,将药房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与管理,而药房的所有权仍旧属于医院。
执行两票制后,医院药房将成为监管重点之一,同时,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后,将进一步增加医院对药房的支出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博弈将更加凸显。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为了节省药品采购成本,公立医院或许会有两个选择:
一是指定独家配送商,要求配送商增加返点、保证金等。
二是直接将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工作、甚至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托管给药企或者药商,并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
相比之下,第二种做法,也就是药房托管,不仅弥补了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利益损失,为医院的运营找到资金的补充,而且显得更加高效省心。
对于托管的药企而言,渠道相对集中,供货需求也稳定,公司的利润有了保证,自然能更好的保障医院用药需求,不缺货、不断货。
然而,一个看似双赢的模式,药房托管作为医药分离的产物,同时也颇受争议。
吐槽药房托管的声音不少:
A网友:一家医院药房需要托管,则通过各种关系打点或者竞标,确定一家至N家医药公司负责,医院要求必须保证药品供应,交保证金,然后每年向医院返多少点位……这个钱谁出呢?药厂出。药厂通过提高价格才能出的起这笔钱,转一圈,医院没少挣钱,医药公司也没损失,药厂也不亏本,钱哪来的?不还是老百姓患者吃药的人买单么?
B网友:云南的托管就变味了,厂家向医药公司返利25到30%,药品价格没有降下来,返利全是医药公司和医院分掉了,失去了托管让利于民的初衷,反而滋生了腐败,有点社会背景的,就注册医药公司来托管,什么也不做,利润还相当可观。
C网友:药师们为养家糊口得有工资,现在的医院都是自负盈亏,这部分钱谁来去,肯定的找个买单的,政府不予后面的就可想而知……
然而,对于药房托管有看法的,并不止广大网友,还有来自医药界的全国人大代表。
去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提交的议案中就提到,建议停止医院药房托管。
谢子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药房托管是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但是,在试运营过程中,并未实现遏制药价虚高的政策初衷,甚至背道而驰,推高了药价。”
今年的“两会”很快就要召开了,众多来自医药界的人大代表们,针对药房托管又会提出怎样的议案呢?
针对药房托管,广东将出新规
广东作为药房托管的先行者,近年来不断传出大大小小的医院药房被商业公司托管的消息,包括省人民医院、中山一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广州妇儿中心等众多大三甲医院,还有更多的二甲,甚至基层医疗机构。
去年7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广东省价监局已经开始起草《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并组织高校学者、公立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及研讨。
据广东省发改委网站公开信息显示,《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针对公立医院、托管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分门别类列举了共计39种行为:
明确公立医院在招投标或遴选药房托管企业中,有11种行为可能造成垄断;
明确医药企业三类18种行为可能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违法代行行政职能的嫌疑;
明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违法指定提供服务,排除和限制行业企业公平竞争、不能剥夺市场竞争主体的法定定价权利等10种行政权力滥用形式。
目前该文件处于讨论阶段,尚未正式公开。
以下是网络流传广东最新的医院药房托管名单,信息或与实际有所出入,欢迎各位指正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