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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信号!上海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大改革
  • 2018-02-13 13:42
  • 作者:陈飞扬
  • 来源:看医界

上海社会办医再迎来超重磅利好,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开始实行和探索“双执业或多执业范围注册”及“专科医师注册制度”!

近日,国务院批复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于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这一项的工作内容中,几项举措对于社会办医可谓重磅利好!

方案中明确:

1.改革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器械等医疗相关的经营活动,医疗活动场所与其他经营活动场所应当分离。逐步实现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加快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优化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免费向医疗机构提供网上登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领域。

2.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对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执业医师实行双执业或多执业范围注册,在三级医院积极探索专科医师注册制度。

3.改革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规划、标准实行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创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两年一次复核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5.改革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实行告知承诺。

实际上,关于“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等审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逐步实行自主决定”这两项举措,在今年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决定。当时提出,希望上海浦东新区用一年时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广,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正式的改革方案就已下发,内容更为全面和具体。

而除了对社会办医的医疗设备和床位数进行放开,对于医生方面,改革方案中也创新性的提出“双执业或多执业范围注册”及“专科医师注册制度”。

据了解,2001年,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也就是说,在县级医疗机构及以下执业的医师最多能注册3个以下执业范围。

而本次的上海改革方案中提出,对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执业医师实行双执业或多执业范围注册,在三级医院积极探索专科医师注册制度。

也就是说,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执业医师至少选两个执业范围,根据目前简政放权“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可以理解为三个执业范围的上限已经被取消。

在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看来,国务院对上海改革方案的批复,并明确希望形成经验向上海全市和全国更大范围推广,显然是在多年来政策放开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是“支持”社会办医的具体体现,也使民营医院在大型设备配置、床位数及医生资源等方面更加自由与宽松,从而更加有效带动民营医院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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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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