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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2家医疗机构启动全病种付费改革
  • 2017-12-04 18:26
  • 作者:佚名
  • 来源:三明日报

2012年2月,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逐渐向纵深推进。5年多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行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和市、县、乡、村“四级联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出一条具有三明特色的医改路子。

今年,我市进一步探索改革新路径,以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一幅全民健康的美好蓝图正在徐徐展开,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全病种付费改革提升百姓获得感

今年,我市医改再添“点睛之笔”。

6月,我市被国家卫计委列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简称C-DRG)改革3个试点城市之一;11月1日,全市22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启动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收付费工作;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与我市联合举办的C-DRG收付费改革培训班开班……

“C-DRG将按照‘同病、同治、同价’的原则,在不同级的医院确定不同的收付费标准,倒逼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并且严格规定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市卫计委副主任于修芹说。

于修芹介绍,早在2014年,我市就已经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改革,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DR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是将临床特征相似、耗费医疗资源量相似的若干个疾病归为一类,按治疗这类疾病通常需要的诊疗项目,科学测算出一个价格,并统一按该价格付费。

根据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我市C-DRG共分788组,实行按组定价收付费。参保患者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C-DRG分组收费标准结算的,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参保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实际医疗总费用进行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管理能力……一系列全病种付费改革举措,正化作甘霖雨露,普惠着全市人民,老百姓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向着全民健康再出发

“从镇里去县医院看病不仅路途远,挂号也难。如今,在家门口看病,不仅个人负担没有增加,还省下了路费和时间。”尤溪县坂面镇患者吴德堪说。

尤溪县坂面镇患者有这样的实惠,还得益于今年4月21日,尤溪县医院和中医院完成资源优化整合,正式组建成立尤溪县总医院。整合后,县医院、县中医院两个单位整建制划入总医院,改为总医院的医疗分支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为分院。

“以往,县内各家医疗机构竞相争取更多医保基金支付的‘分蛋糕’状态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统一目标、分工协作。”尤溪县总医院院长杨孝灯解释道。

尤溪县组建总医院,仅是我市逐步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的一个缩影。

在2012年把全市作为一个诊疗区,2014年在将乐县、尤溪县开展医联体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开展以县(市)为单位、以县医院和中医院为龙头,将县域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整合为一体,全面探索紧密型医联体(总医院)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从“往上聚”向“往下沉”转变,促进医疗行为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推进医疗机构关系从“竞争型”向“协同型”转变。

在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推动分级诊疗落实的同时,我市还开展了“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试点工作。实行“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制度,采取“一组团、一包干、两确定”机制,将结余的医保基金纳入县级总医院的医务性收入,促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动从事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促进“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诊疗机制的形成,催生资源共享、促进双向转诊,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益。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总医院(医联体)的挂牌、班子组建等工作。

三明医改,正向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再出发……

联合限价采购享红利构建医疗保障均等化

9月11日,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与我市签订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协议,成为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的新成员。截至目前,三明的联盟成员涵盖全国13个省的19个地市、4个国家医改试点县(市),覆盖区域人口1亿多人。

“三明联盟”即是以联盟的形式,扩大市场容量,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切实减轻联盟城市人民群众的看病负担,有力推进新一轮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的高效开展,不断把医改工作引向深入。

今年,在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中,我市完成了第四批医用耗材(手术类、麻醉类)采购相关工作,国产品规平均降幅为26.83%。在第二批药品目录采购期满后,我市对药品目录进行分析审核,矫正不合理品规的设置,补齐在用目录的短板,形成了《第三次药品联合(三明联盟)限价采购目录》,调整后,我市药品品规为1668个,相比于第二次药品限价目录,有682个品规降低价格,其中54个品规降幅50%以上。

在此基础上,3月,我市又及时与福建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第一批挂网目录对接。9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建立跨地区药品采购“三明联盟”,仅是我市让百姓共享医改红利的其中一个部分。从严抓“治药”控费,把改革的“利斧”砍向虚高的药价;到整合医保,实行“三保合一”,提高统筹基金使用效益;到改革薪酬制度,实施全员目标年薪制,桌下“灰色收入”变桌上“阳光年薪”;再到实施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形成“三明联盟”,争取较低药品价格和较高供货率;最后到组建总医院,开展全民健康四级共保试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一项项改革举措,让我市医改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职工医保基金结余3.97亿元,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次均自付费用分别从2011年的1818元、2194元,下降到2016年的1645元、1667元。医务人员人均收入从2011年的4.22万元增加到2016年的9.4万元,年均增长17.5%。

展望未来,一个全民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目标正在切近,三明医改,仍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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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全病种付费  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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