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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疗机构实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
  • 2017-09-20 16:49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网

昨日,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发布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新疆自治区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医疗自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药品采购将直接采取挂网采购的方式。鼓励组建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联合体,采购联合体成立时需推选一家“代表医疗机构”。

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包括国家和新疆自治区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药品、暂不例如招标采购的药品。

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可通过价格议定或价格确认方式形成。国家和新疆自治区低价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其日均费用化学药和生物药不得超过3元,中成药不得超过5元。新疆自治区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将根据最新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和自治区实际采购价格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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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文颖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疗机构  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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