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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职业资格目录下发,医卫领域仅保留这几项
  • 2017-09-18 11:10
  • 作者:佚名
  • 来源:看医界
国家版职业资格目录终于下发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中实施部门涉及国家卫计委的有以下几项:医师资格,护士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此外还有CFDA和人社部主管的执业药师资格。这些都是准入类的职业资格。


 

据介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据了解,2016年,国务院已经先后分六批取消了222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而这一系列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实施部门为卫计委的达到九项,而且多为医疗类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其中明确取消的医疗类资格的有尘肺病诊断医师资格,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职业卫生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反射疗法师。
 
此外涉及卫计委主管的还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等也被取消。


 

据了解,在医疗健康领域被取消的还不止上述这些资格。此前,国务院还取消了国家卫计委实施的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的许可和认定。
 
此外,人社部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足部按摩师,芳香保健师也在本轮被国务院取消。
 
据人社部介绍,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进一步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感受明显。
 
在“七连清”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与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初步形成了我国职业资格目录框架。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实现了职业资格清理由“治标”到“治本”的关键性转变,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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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卫领域职业资格  CFDA  执业药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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