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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8月底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 2017-08-30 09:26
  • 作者:佚名
  • 来源:河南商报

8月26日下午,河南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郑州市卫计委等部门在郑州联合召开了省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会议明确,从8月31日零时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

【事件】

取消药品加成后

药价能降多少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政策衔接,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第一步,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和关键点。

资料显示,上世纪50年代,国家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政府为了保障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允许医院按批发价采购药品、按零售价销售给患者,这中间产生的差价用来弥补政府财力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

200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医院可以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为基础,不超过15%的加价率进行销售。

药品加成给不少患者增加了经济负担,不少人因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不敢进医院,公立医院的科学合理运转以及公益性也因此受到影响。如此一来,破除“以药补医”,摒弃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医生科学诊疗、合理用药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那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后,患者看病到底能省多少钱呢?

据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将平均下降12.7%左右,此外,下降的还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的价格。不过,“这两个价格降低之后腾出的费用空间,将主要平移到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上述负责人说。

【分析】

提高医疗服务项目费用

患者医疗费用总体不增加

这边药价降低,另一边医疗服务价格却提高了,这一降一升,患者的看病总费用是增还是降呢?

上述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调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将全部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医改方案规定,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务人员收入不减少。

以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漯河为例。调高了床位费、手术费、治疗费等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但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同时有了提高。

拿床位费来说,改革前,漯河市全市三级医院床位费是28元,经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15.25元;改革后,床位费上调至32元,但医保报销力度加大,患者最终自付部分仅为10.75元。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省卫计委医改办主任梅遂章举例解释道,对于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CT、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有明显下降,可对于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其医疗费用将会有一定增加。

【便利】

社区医院用药目录

补充180多种常用药

在当天的动员会上,省卫计委副主任阚全程表示,取消药品加成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深化医改的“硬任务”“攻坚战”,但与此同时,还要加快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而为了更好地完成分级诊疗,将患者从排长队的大医院“分流”到家门口的社区医院看病拿药,省卫计委、省人社厅从医保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如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以及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常用药品等,补充到了基层医疗机构,即社区医院的用药目录中,此外,这些药品还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样一来,慢性病患者既不用为买药跑到大医院排队开药,分级诊疗就医格局也可以逐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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