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6-27 17:26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6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联网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视情节限期整改或取消新农合跨省就医定点资格并全国通报。
通知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是2016年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体人民群众的郑重承诺,也是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重点内容。各地要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要深入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的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省份均要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要设定指定窗口,开始为规范转诊患者提供直接结报服务。
通知强调,卫生计生部门管理新农合的省份,要制订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异地就医结报政策,加快成立省级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机构,并开设结算账户,坚持与分级诊疗同步推进的原则,健全异地就医转诊机制,规范转诊流程,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与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和国家跨省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交换;新农合交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省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协调并督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其他省份参合患者提供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遴选扩大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以参合农民务工集中地的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为主,方便参合群众就近就医、急诊就医。
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于今年7月起,分批次对各省份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异地就医结报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逐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